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预﹝2016)2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
(三)组织开展学术研讨、科技论证、科技咨询服务。
(四)组织开展国际民间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六)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七)受市政府委托,对全市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等学术性和科学性社会团体实施管理和业务指导。
(八)组织科技群众团体和技术人员开展思想教育、科技职业道德教育。
(九)对市科协及所属团体兴办的公益性事业和企业及其开展的科技咨询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为市委序列行政单位,下属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部门共有在职人员70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81人。
(一)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内设六个处室
1.办公室:
负责对市科协日常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及信息收集、汇编、发布;机关财务工作;系统综合业务统计及社会统计;宣传和新闻报道;内部刊物的编发;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2.组织人事部:
组织市科协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和承担市科协常委会日常工作、党组会议及班子民主生活会;岗位目标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工作;全市科协系统的组织网络建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及劳资管理;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科协系统综合性表彰工作。
3.机关党委:
负责市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市科协中心组学习;文明单位创建和上级交给的帮扶基层单位等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
4.科学技术普及部:
负责拟定市科协系统科普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科普活动和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工作;制定全市青少年科普工作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反邪教协会工作。
5.学会学术部:
负责拟定市科协系统学会学术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市科协学术年会、学术月等重大学术活动;对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和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市级学会学术交流、科学普及、软课题研究、企(村)会协作、继续教育以及学术期刊等工作;组织国际民间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6.基层工作部:
协调、指导科协系统科技工作者之家规划建设工作;企事业科协的归口联系、指导及组织建设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中省直单位在哈院士专家联系服务工作,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等科技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活动;负责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市青年科技奖的评选表彰及举荐工作。
(二)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下设两个事业单位:
1.哈尔滨市科技声像中心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科技声像任务,面向全市提供科技声像服务。对全市科技声像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围绕我市重大科技成果和科技活动,摄制反映新技术、新成果的科技专题节目,为市委、市政府储备提供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资料和数据信息;开展各种声像服务,提供先进声像手段,为社会各界培养高素质声像专业人才提供技术服务。
2.哈尔滨科学宫
通过科普教育增进全民科技意识,开展科普宣传、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报表及说明
一、预算报表(见附件)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表1)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公开表2)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公开表3)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公开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表8)
二、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公共收支预算总表反映了单位收入来源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总体情况。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9.85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9.85万元,比上年减少256.48万元,减少原因为上年政府采购科普联播屏350块。
培训支出7.42万元,行政运行(科学技术管理事务)326.49万元,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3.48万元,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3.76万元,机构运行(科学技术普及)74.35万元,科技馆站408.56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547.9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83.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7.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66万元,住房公积金70.41万元,提租补贴:98.23万元。
基本支出121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7.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7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2.79万元。项目支出691.6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哈尔滨市科协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19万元。其中:办公费16.97万元、印刷费1.01万元、水费3.97万元、电费12.1万元、邮电费5.04万元、取暖费37.47万元、差旅费4.31万元、维修(护)费1.97万元、会议费2.94万元、培训费7.42万元、公务接待1.52万元、工会经费9.9万元、福利费10.3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57万元、其他交通费47.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61.03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提取的各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取暖费随之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21.09万元,比去年减少1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1个团组,2人,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52万元,接待批次39批,269人次。比去年减少0.98万元;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是车改单位,公务车购置预算数为零,公务车保有量4台,其中1台科普大篷车,1台轿车哈尔滨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使用(即将报废),1台越野车(科学宫),1台7座中型车(声像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1.57万元,比去年减少16.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57万元。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2.0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5万元,科普影片及展品购置50万元,将在3月份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共有车编5台,实有车辆4台,其中科协2台(科普大篷车1台、老科协公务用车1台)、声像中心公务用车1台、科学宫公务用车1台。市科协帐面40万元办公用房一处,为市科协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咨询中心使用、科学宫帐面89.2万元办公用房一处。本部门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重点支出项目4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科普益民活动站,进一步传播科学知识,强化城镇居民科学素质;通过开展大型科普活动,营造全社会浓厚的科学氛围;通过科普基地建设,发挥展教功能,传播科学思想;通过评选举荐优秀科技人员、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优秀科技工作者体检等途径,为科技人员提供服务。计划编写科普教材2万册,建设36个青少年科普活动站、开展大型科普活动5次、助力青年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重点学术活动资助25项、建设并维护科普示范社区38个,进一步提高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为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能力。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十、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行政运行: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科学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开发研究的支出。
四、机构运行:反应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科技馆站:反映各级政府科技馆、站的支出。
六、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七、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主要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2月27日